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渔业船舶领域问题 - 国务院安委会派出22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进驻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巡查 [1] - 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辽宁发现,地方渔业船舶领域问题隐患重重、安全监管薄弱 [1] 船东主体责任缺失与船舶安全隐患 - 突击检查发现“辽营渔36777”船私自加装发电机,未申请临时检验,且救生筏外壳破损、无检验标识 [2] - 船东为图方便私自在机舱后舱壁开洞、在驾驶室顶部放置大水桶等,未经评估的改装可能破坏船舶结构稳定性 [4] - 检查发现“辽营渔26066”船出海作业未满足最低配员标准,缺配1名船副、1名二级轮机长和1名助理管轮 [5] - 两艘被查渔船的救生设备均存在严重缺陷,表明未建立或执行基本的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 [5] - 今年10月辽宁一起渔船事故中,船东和船长漠视大风预警,在监管部门严禁出海后仍不回港,最终造成10人失联,该船还存在出港报告8人、出海后擅自安排2人登船的问题 [6] 基层安全监管体系与执法问题 - 基层监管一线对渔业安全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中央及省市级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 [8] - 体系不健全,渔业安全重视程度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9] - 部分县区对渔业安全生产不重视,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责任传导“悬空” [10] - 村(社区)一级部分地方未指定专人负责渔业安全工作,包保干部未能及时掌握渔船实情,例如盖州市西海村某包保干部对5艘包保渔船中有3艘已卖到外地的情况未及时反馈 [10] - 营口市级层面督促落实不力,对长期存在的私自改装、超员超载等问题置若罔闻 [11] - 近期营口一家造船厂生产的同一批渔船先后发生多起事故,暴露出渔船设计、建造、检验等源头管理环节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监管缺失的问题 [11] - 基层渔业执法力量薄弱,营口市渔业行政执法队编制110人,实有82人,一线执法人员仅40人,不足50% [11] - 鲅鱼圈区渔业执法队编制75人,实有34人,空编率达55% [11] - 基层执法存在“宽、松、软、虚”问题,缺乏斗争精神,避责思维和畏难情绪普遍 [11] - 地方港站对渔船进行频繁“安全检查”但“未发现问题”或仅发现轻微问题,中央考核巡查组一次登船就发现多项重大隐患,暴露出基层检查标准不高、专业性不强、责任心不够 [12] 监管漏洞与信息化防控不足 - 营口市在渔港进出管理、捕捞许可管理、海上巡查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信息化防控能力不足 [13] - “辽营渔26066”船在2个多月内22次进出港,有15次未报告、6次超时报告,仅1次合规,船舶长期处于“失管”状态 [13] - 监管系统对多次未报告行为未触发有效预警和现场拦截核查机制,进出港报告监管未形成有效闭环 [13] 辽宁省整改与专项整治措施 - 辽宁省委、省政府要求采取全链条、全周期细化监管措施,压实船厂、港主、船东、船长、船员各方责任 [14] - 辽宁省以最高规格、最严标准、最大力度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4] - 开展为期三年专项整治,明确到2028年实现全省“老旧小木”渔船应改尽改,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 [14] - 要求每个渔港要有一名副县级领导包保,督促指导监管工作 [14] - 全省正集中力量对船舶、渔港、船员进行大摸底,将建立“一船一档”、渔港管理台账和船员台账 [16] - 强化驻港与进出港监管,对不同等级渔港落实不同驻港措施,对核定乘员10人及以上的渔船出港前登船检查 [16] - 为核定乘员10人及以上、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大中型老旧渔船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管理并实行动态更新 [16] - 对达到规定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渔船加大检验频次并开展专项安全评估,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出海 [16] - 加强涉渔船舶设计、审批、修造、检验的源头管控 [16]
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监管存在漏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排查渔业安全隐患
新华网·2025-12-05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