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原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费东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新京报·2025-12-05 16:04
案件定性 - 对交通运输部原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费东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1] - 费东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1]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他人长期为家属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1] - 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 [1] - 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1]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费东斌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 - 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