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与政策要求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7家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警惕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1] - 7家协会要求其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和交易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5] - 针对不同业务领域提出具体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境内相关活动提供营销宣传和信息技术等服务[5]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期表示,此前发布的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政策文件仍然有效,央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相关经营和炒作活动[4] -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通知,提出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6] - 中国人民银行于11月28日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明确各部门将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6] 市场风险与投机特征 - 虚拟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缺乏涨跌幅限制,受市场影响大,如同“过山车”,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1] - 比特币价格波动剧烈:12月1日一度跌破8.5万美元,日内最大跌幅超过7%,而在10月份曾创出每枚超过12万美元的价格高点[1] - 市场存在大量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的“空气币”,其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4] -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并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4]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机炒作风险,且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7] 投资者教育与行业规范 - 专家提醒投资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9] - 投资者需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9] - 区块链、分布式等新兴技术不应成为投机炒作的幌子,而应在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自身优势[9] -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监管需要综合施策,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发力,实施功能监管,并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6] - 当前网上仍有文章传授“炒币”经验,一些境外平台App能够在境内顺畅操作交易,表明不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提供支持不应仅限于金融机构[6]
财经聚焦|护好“钱袋子”!多方警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新华社·2025-12-0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