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深圳商报·2025-12-06 00:5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核心内容 - 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 明确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 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承租保障类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 以更好保障无房职工在深安居 [1] 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 - 保留租房提取常态化额度为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1] -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 本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1] 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政策 -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 在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 取消了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1] 对承租保障类住房职工的支持政策 - 继续支持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1]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 同样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