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自然资源部明确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
央视网·2025-12-06 13:53
政策核心内容 -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确定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旨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并确保出让交易公平公正 [1] - 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 需确定出让底价的情形 - 以招标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需要确定出让底价 [1] - 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 且非油气矿产已完成普查工作或油气矿产已完成圈闭预探工作的情形需要确定出让底价 [1] - 以拍卖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情形需要确定出让底价 [1] 出让底价的确定原则与方式 - 矿业权出让底价应遵循市场规律 接近矿业权在公开公平充分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 由出让人确定 [1] - 矿业权出让底价不得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 [1] - 出让人可委托矿业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底价确定的重要参考 [1] - 出让人也可采取询价或类比等方式确定底价 [1] - 对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内的矿种 其底价评估值不包含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1] 底价调整与执行管理 - 在竞争性出让时 若矿业权未成交而再次出让 可对矿业权出让底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2] - 矿业权出让底价在出让交易活动结束前须保密且不得变更 [2] - 自然资源部出让矿业权时 可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出让底价 [2]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并结合地方实际 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办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