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刘志磊建设银行盘锦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5-12-08 11:19

二、中国建设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中国建设银行 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 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中国建设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 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5年12月3日,盘锦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关于刘志磊任职资格核准 的请示》(建辽报〔2025〕195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志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