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达到71家
中国新闻网·2025-12-08 21:46
政策进展与覆盖范围 - 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政策指定医疗机构总数达到71家 [1][2] - 第四批新增指定医疗机构27家,包括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等 [1] - 政策自2021年正式实施以来,已先后公布四批次名单 [2] 审批与监管机制 - 指定医疗机构需经广东省审批,方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1] - 政策允许使用的医疗器械需满足“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条件 [1] - 主管部门加强对指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进口药械仅用于本机构特定医疗目的 [1] 实施成果与数据 - 累计获批引进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达140个品种,其中药品63种、器械77种 [2] - 政策服务已惠及患者约1.7万人次 [2] - 在最新批次审核中,44家医院通过资质复核,1家医院因停业被移出名单 [1] 工作流程与未来方向 - 广东省卫健委于2024年8月启动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申报工作,并对前三批机构资质进行复核 [1] - 指定医疗机构需深化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加强临床研究与药械申报进口工作 [1] - 行业将持续健全“港澳药械通”相关制度,以保障用药用械安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