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再扩容
人民日报·2025-12-09 04:32
政策进展与覆盖范围 - 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政策发布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总数达到71家 [1] - 政策允许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经审批后,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及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 [1] - 该政策自2021年正式实施,此前已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2024年9月公布三个批次的名单 [2] 实施成果与数据 - 通过该政策已先后获批引进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达140个品种 [1] - 政策惠及患者约1.7万人次 [1] 最新批次机构变动 - 2024年启动第四批申报并对前三批机构进行复核,最终新增27家医院为第四批指定医院 [1] - 44家医院通过资质复核,1家医院因停业被移出指定名单 [1] - 新增医院包括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等 [1] 监管与未来方向 - 行政主管部门需加强对指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2] - 指定医疗机构需深化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加强临床研究与药械申报进口工作 [2] - 需持续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进口港澳药械仅用于本医疗机构特定医疗目的,保障安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