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宋宏坤:深化“四个监管”机制创新 全面提升能源治理效能
中国电力报·2025-12-09 09:55
深化"四个监管"机制创新 全面提升能源治理效能 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围绕"四个监管"系统设计规则、流程和标准,初步形成了覆盖重大工程项目、电力市场秩序、能源保供、源网协调等重点领域的制度 框架。在过程监管方面,华中监管局通过构建6大类115项监管指标体系,对134个重大电力项目实现从纳规开始至投产运行的全周期监管,形成"监测—预 警—督办—整改"闭环机制。在数字化监管方面,山西监管办立足省内电力市场运营特点,系统优化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建立监测指标134项,依托市场运 营机构对市场经营主体交易行为进行常态化监测与预警,累计监测主体交易行为6万余次、预警230次,及时发现串通报价等6条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处 理,有效保障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在穿透式监管方面,湖南监管办建立以专线为基础的常态化监管信息传输机制、调度机构执行电力交易结果考核评 价机制和新型储能调用监管评价机制,有效解决监管对象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跨部门协同监管方面,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对深入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建立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和培训交流等机制,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和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