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钢筋、水泥等产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发布
中国新闻网·2025-12-09 12:16

监管政策更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1] - 《通则》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方式、流程、时限等通用要求 细则规定发证产品的定义、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等具体技术要求 [1] - 政策旨在规范指导生产企业申请取证、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发证等工作 是推进生产许可证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 [1] 《通则》主要修订内容 - 规范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以提高审批效率 [1] - 明确先核后证、后置现场审查和告知承诺3种审批方式的具体要求 [1] - 增加“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规定以落实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追溯要求 [1] - 将企业提交的检验检测报告时限调整为申请前6个月内 并规定报告不得为多份报告的组合 明确在实地核查中严格审查报告的符合性 [1] 产品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个细则合并为1个《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 - 对涉及标准变化的18种产品实施细则引用的产品标准或检验方法标准等进行更新 [2] - 完善建筑用钢筋、水泥、电线电缆、人造板、危险化学品等5类产品细则中的产业政策要求 [2] - 对建筑用钢筋等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要求进行完善 [2] - 依据产品和检验检测标准变化 优化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项目以聚焦产品质量安全 [2] - 完善细则中“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条款和判定方法以减少核查人员自由裁量权 [2] 后续实施安排 - 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组织宣贯工作 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新要求开展工作 [2] - 政策目标为切实保障好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