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监管局同意太平洋产险新民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
金投网·2025-12-09 13:49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沈阳市新民市中兴西路86-1 号4(部分)、2-4(部分)。 2025年11月28日,辽宁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中 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辽太保产〔2025〕39号)及相关补正 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