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深化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

行业监管政策与治理框架 -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全会强调需着重抓好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系统整治[2] - 系统整治工作需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精准选取整治着力点[4] - 治理需坚持系统观念,以全方位剖析、全链条监督、全领域治理为目标,“查改治”一体推进,“惩治防”协同发力[13] 系统整治的着力点与监督重点 - 整治需紧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点主体,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及职业“黄牛”,针对其各自突出问题进行整治[4] - 监督需聚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五个关键环节,在每个环节关注特定违规行为,如招标环节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环节的围标串标等[5] - 整治需围绕标前、标中、标后三个阶段推进,关注各阶段存在的廉洁风险,如标前规避招标、标中“借壳投标”、标后履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5] - 需聚焦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三个责任”,确保各方履职尽责[6] - 需深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乡村振兴“三个领域”,这些是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重点领域[6][7] - 需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三类人员”,深入排查其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7] 案件查办的方法与协作机制 - 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自查与抽查并重,调取工程项目招投标数据进行多维度穿透分析[8] - 聚焦关键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推进案件查办,将国企、工程建设等单位“一把手”及分管领导作为监督重点,优先查办群众反映强烈领域案件[8] - 依规依纪依法提升办案质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一案双查”,并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查处新型隐性腐败[9] - 多点发力拓展案源,联合有关责任主体排查,并运用大数据技术穿透关联信息[9] - 强化多方联动协作,通过“室组”“组组”“组地”联动及跨区协作、部门协作机制集中攻坚案件[10] - 多管齐下提升办案质效,运用科技手段深挖问题,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追究多重责任[10] 整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 - 举一反三抓整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行业性排查整治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漏洞堵塞[11] - 紧盯重点抓促治,推动主责部门加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监管,并加强对标后履约的评估管理[12] - 有的放矢抓监督,将招投标市场纳入常态化监督,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协同联动,并深化科技赋能打造大数据监管平台[12] - 坚持全方位剖析,通过个案查处和类案分析揭示共性问题,剖析体制机制原因和行业“潜规则”[14] - 坚持全链条监督,配合行政监督部门消除盲区,覆盖招投标活动全流程,压紧压实各参与主体责任[14] - 坚持全领域治理,督促各行政监督部门结合领域特点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改革以重构规则机制和营造良好生态[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