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因子下调 释放更多保险资金投资股市   
中国经济网·2025-12-10 10:04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下调保险公司投资部分股票及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风险因子 [1] - 对于沪深300及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持仓超3年者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 [1] - 对于科创板上市普通股,持仓超两年者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1]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及中国信保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2] 政策实施细节 - 沪深300等成分股的持仓时间根据过去6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 - 科创板股票的持仓时间根据过去4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按先进先出原则计算,超过4年按4年计 [2] - 持仓时间超过规定年限(2年或3年)方可适用下调后的风险因子 [1][2] 政策影响与目的 - 风险因子下调将直接降低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的风险资本占用,释放更多资金用于股票市场投资 [2] - 此举旨在提高保险公司资本使用效率,因其所需计提的最低资本减少 [1] - 结合此前权益投资比例上限提升,政策有望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高成长性板块(如科创板)的配置力度 [2] - 政策目标是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并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以服务国家战略 [2] 对保险公司的要求 - 保险公司需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 [3] - 保险公司需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3] - 保险公司需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