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培育“为优质数据付费”的市场意识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通数据价值转化堵点、构建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举措,旨在为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注入持久动能,提升数字经济内生增长动力 [1][2][3] 政策与制度环境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 - 国家数据局呼吁全社会加大对数据领域的投入,着力培育“为数据付费买单”的市场意识 [1] -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以应用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准许利润率按成本调查前一年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6个百分点确定 [4] 数据要素市场现状与规模 - 2024年上海数据交易所已有超过4500种数据产品挂牌,全年数据交易额突破40亿元人民币 [3] - 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超1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场内市场数据交易(含备案交易)规模超300亿元 [3] - 全国已接入近4000家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包括数据交易所、平台运营主体及专业数据服务商等 [6] 为优质数据付费的必要性与逻辑 - 付费机制是数据“要素化”的成本补偿与创新激励起点,保障数据生产投入,实现价值回收与收益分配 [2] - 付费机制是数据“价值化”的标尺,价格应反映市场需求和偏好,引导数据要素向高价值领域流动 [4] - 付费机制是数据“市场化”的基石,为构建高效、公平、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5] - 付费机制通过引入质量保障与信任增强工具(如数据质量评估、分级分类标注、可信执行环境等),降低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交易效率与匹配精度 [5] - 付费机制是保证数据安全、合规的现实支撑,实现“安全可控、合规流通、高效使用”需要稳定的资金保障安全技术投入 [6] 当前市场面临的障碍与挑战 - 经营主体在数据价值认知、应用能力储备与体制建设上存在短板,尚未形成稳定的付费预期 [7] - 数据交易规则缺位、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不足、违规流通行为时有发生,对付费机制形成阻碍 [7] - 企业间数据交易实践中,数据产品价格呈现较大差异,估值分歧与服务成本偏高普遍存在,影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4] 培育付费市场意识的路径与建议 - 政府部门需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制度体系,完善“数据二十条”配套实施细则,加快明确数据权属界定、定价机制与交易规则 [8] - 政府部门应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有偿使用机制,提升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探索授权运营和付费获取机制,形成市场示范 [8] - 在数字政府体系建设中,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化的优质数据和科学分析工具 [9] - 企业应强化对数据要素价值的战略认知,将“为优质数据付费”视为提升竞争力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投入 [9] - 中央企业应发挥行业支撑与标准引领作用,在产业链上下游复制推广数据治理、数据资产入表等成熟经验 [9] - 平台企业应依托技术优势和生态资源,探索数据资产计量、定价与变现的新模型、新方法,扩大跨行业数据交易规模 [9] - 市场需健全数据质量治理体系,发展第三方数据质量评估、审计与认证机构,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和“标签化”评价体系 [10] - 市场需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明确数据集合、数据库等产品的法律属性,加强对侵权行为的规制 [10] - 市场需支持数据交易所、数据商等经营主体完善全链条服务体系,创新按次使用、订阅式获取、收益分成等多样化交易方式,并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产品 [10]
“十五五”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系列解读三 数据有价 付费有为——加快培育为优质数据付费的市场意识
人民网·2025-12-10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