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 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发布了《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旨在引导教师科学、安全、合规、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 [2] - 这是继上半年发布《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和《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后 教育部在规范教育领域AI应用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2] 教师应用核心规范 - 教师必须始终发挥育人主导作用 生成式人工智能仅能作为辅助工具使用 在价值观引导、道德教育、情感培养、心理支持等关键育人环节不得交由技术替代 [3] - 教师须对AI生成的教学设计、课件、习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和校正 确保其符合课程标准与学科专业规范 并及时修正错误、过时或存在逻辑偏差的内容 [3] - 教师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作文、艺术作品、开放性作业等的自动批改结果作为学生最终评价予以直接使用 [1][3] - 使用AI辅助撰写学生评语时 教师须基于真实观察和情感关怀 注重评语的针对性与人性化表达 避免直接套用模板或出现空洞化、格式化表述 [3] - 在教研科研中 AI可辅助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文字润色等常规工作 但研究选题、核心设计、数据解读、论点撰写等体现原创性的关键环节须由教师主导 并需按规范标注引用以确保学术诚信 [3] 对学生使用AI的作业管理要求 - 教师布置作业时 须明确禁止学生直接提交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业内容 但可允许其作为查阅资料、启发思路的辅助工具 [4] - 要求学生提交作业时声明使用AI的环节与具体方式 [4] - 在项目式学习中 禁止学生直接生成完整方案 可引导学生将技术用于激发灵感或优化细节 教师须要求学生提交过程性创作材料 [4] - 学生使用AI辅助完成观点表达或作品创作时 须明确标注所用工具、使用环节及生成内容 确保过程透明与诚信使用 [4] 政策目标与能力要求 - 该指引旨在明确教师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过程中需审慎判断的行为边界 以及提高通用操作能力 [2] - 教师应掌握生成式人工智能基本特征与应用策略 有效防范其可能对学生思维发展、价值观塑造、教育公平、数据隐私等方面带来的风险 确保技术应用符合教育伦理与法律法规 [2]
教育部发布《指引》:“AI判作文结果”教师不得直接使用
北京青年报·2025-12-10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