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以强监督促强管理 同向发力促进合规经营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风险与内控合规部门履职的监督,对怠于履职等问题严肃追责,以专责监督压实银行合规管理责任 [1] - 强化对银行业务合规管理的监督,是纪检监察组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旨在以强监督促强管理,推动银行健全合规管理工作体系,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1] 监督重点与问题根源 - 分析发现,银行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涉及严重的业务违规行为,有章不循、有规不依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 [2] - 纪检监察组与内控合规部门同向发力,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既推动查处违规,又督促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执行 [2] 监督与整改措施 - 对监督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并督促立行立改 [2] - 对监督发现的严重问题、普遍问题,通过监督约谈、发送监督建议、专题会商等方式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持续督促整改 [2] - 对内控合规部门怠于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予以严肃问责 [2] - 系统梳理分析全行近3年来对违规行为的问责情况和监督发现的典型案例,针对普遍性、反复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 [2] - 推动相关部门优化问责流程、规范问责认定范围、完善问责制度机制、加强合规条线管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2] 具体领域管理机制优化 - 以信贷合规管理为例,纪检监察组通过约谈提醒、列席会议、监督调研等方式,督促建立了7项长效机制,包括重大信贷违规常态化全流程管理、重大信贷违规调查认定与问责处理等 [3] - 督促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有效识别严重违规的“事”,督促内控合规部门从中找准应当承担责任的“人” [3] - 规范重大信贷违规从检查、发现、移送到调查、认定、问责的全流程、各环节管理要求 [3] - 推动问责机制从过去基于信贷损失的事后问责,转变为基于信贷违规的事中问责,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并压减权力寻租空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