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环球网·2025-12-11 17:36

案件判决与当事人情况 - 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1] - 罗金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1] - 罗金辉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3] 案件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20年间,罗金辉利用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及中信银行担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融资、股票大宗交易及债券回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 - 罗金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7万余元 [1] 量刑考量因素 - 法院认定罗金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3] - 鉴于罗金辉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