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SZ)实控人赵叶青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公告核心事件 - 金城医药实际控制人赵叶青于2025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处罚涉及2017年8月18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对“金城医药”股票的操纵行为[1] 事件涉及人员与角色 - 操纵行为涉及三人:赵叶青、王震、刘峰[1] - 赵叶青被认定为操纵行为的决策者[1] - 王震被认定为操纵行为的主要实施者[1] - 刘峰被认定为操纵行为的次要实施者[1]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赵叶青、王震、刘峰三人合计处以300万元人民币罚款[1] - 具体罚款分配:赵叶青承担150万元,王震承担120万元,刘峰承担30万元[1] - 对赵叶青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 对王震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处罚依据 - 罚款依据为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1] - 市场禁入措施依据为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条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