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华网·2025-12-12 07:5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是解读“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这一政策要求,阐述其作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并从市场经济基础、高质量发展阶段紧迫性及具体实施举措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2][3] 对市场秩序与价格机制的理解 - “优质优价”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合理的价格机制是市场竞争发挥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增强发展动力的前提 [1] - 有效的价格信号可将优质产品与劣质产品、市场所需与非所需产品区分开来,激励企业因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投入获得更高回报,从而持续优化经营与加强创新 [1] - 优质优价有利于发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和优势主体集聚,推动供给与需求达到更高水平均衡,实现高质量发展 [1] - 扭曲的价格信号如“质优价低”或“质劣价高”会扰乱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生产者激励与消费者权益,阻碍产品、企业及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1] 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紧迫性与目标 -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重要而紧迫 [2] - 近年来部分行业出现低价无序竞争,企业盲目扩产能、“卷价格”,这种“内卷式”竞争压缩企业利润空间,削弱创新能力和动力,并导致居民收入、政府税收减少,引发国内价格水平低位运行,影响预期稳定、内需扩大和国内大循环畅通 [2] - “十五五”时期是经济发展动力、质量、效率变革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建立“优质优价优胜”的激励导向,引导企业从“卷价格”转向“优价值” [2] - 该导向旨在促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竞相胜出,推动企业加快形成技术、质量和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及促进双循环良性互动的关键举措 [2] 推动市场秩序形成的具体举措 - 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禁地方政府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 [3] -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重点整治最低价中标等突出问题,并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以纠治政绩观偏差 [3] - 加强经营主体行为引导: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3] - 支持优势头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适当提高行业集中度,并强化重点行业自律行为指导,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低价倾销等不正当行为 [3] -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3]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 [3] -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高标准刚性约束力,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实现市场动态出清 [3] - 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