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监管局核准段华玮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人事任命 - 新疆金融监管局核准段华玮担任中国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 [1] - 该任职资格核准基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请示文件(民银报〔2025〕266号)[1] 履职要求 - 公司需确保被核准人员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1] -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 公司需督促该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岗位职责并忠实勤勉履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