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002165.SZ):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监管与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宝源投资及多名高管[1] - 2022年6月及2024年2月 公司子公司以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形式 间接向控股股东宝源投资提供资金 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相关款项于当年末全部收回[1]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也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中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1] - 公司2021年及2023年年报中 关于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存在少计情况 信息披露不准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