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车销售环节)的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并引导企业加强价格合规建设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3] 总则与适用范围 - 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汽车生产和新车销售活动中的价格行为 [4] - 汽车行业经营主体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 [4] - 鼓励汽车行业相关协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价格合规建设 [4] 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 -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并对销售、金融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 [5] -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返利政策需清晰明确,并事先与经销商以合同等方式约定 [5] -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尊重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原则 [6] - 明确禁止汽车生产企业之间及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进行价格串通行为,例如固定或变更价格水平、变动幅度等 [6] - 禁止汽车生产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的行为,并列举了九种具体变相降价手段 [6][7] - 在汽车供应链供需严重失衡时,零配件生产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大幅提价 [7] - 汽车生产企业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实行价格歧视 [7] - 规范汽车“付费解锁”功能收费行为,需明确告知免费期限、后续收费标准或差异化增值功能的收费情况 [8] 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规范 - 汽车销售企业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需在经营场所或网络平台显著标示车辆名称、销售价格(指企业自主定价,非厂商指导价)、型号、配置等信息 [9][10] - 开展促销活动需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适用范围,真实标明折价基准,并明确标示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具体办法 [11] - 规范价外馈赠行为,需如实标明赠品品名、数量或服务项目,赠品价格或价值应真实有依据 [11] - 禁止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列举了七种具体价格欺诈行为,如使用虚假的“市场价”、虚假标示“限时降价”、以贷款购车等作为未告知的附加条件等 [11] - 禁止汽车销售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的行为,并列举了九种具体变相降价手段 [12][13] - 汽车交易网络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强制其参与促销,并需对平台内的价格违法行为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13] - 鼓励平台经营者在平台内经营者展示的价格显著低于厂商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时,向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14] - 规范服务收费,禁止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转嫁收费等行为 [14] 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 鼓励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负责协调监督价格合规工作、健全制度、开展风险识别与预警等 [15] - 内部价格合规管理制度应涵盖价格决策机制、销售合同管理机制、内部监督机制、价格应急处置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以及价格合规培训机制 [16][17] - 企业应明确市场推广、定价决策、销售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权限划分,规范价格形成与实施过程 [17] -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并检查合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智通财经网·2025-12-12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