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禁止商业银行为托管产品承诺本金或保证收益
新华网·2025-12-12 21:35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月12日对外发布《商业银 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 规范健康发展。办法禁止商业银行为托管产品承诺本金或保证收益。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基本规则,强化 底线要求,细化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推动商业银行秉持诚实守信的法律契约精神,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和制度建设,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业务透明度,有效管控风险,推动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 托管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金融产品及专项资金形成的投资组合等提供财产保管及相 关服务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投资 基金、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提供托管服务,有效满足了财产保管、 产品核算、资产估值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 此外,办法明确,托管产品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 资产时,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充分评估后开展托管业务。 【纠错】 【责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