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万元执行款陷冻结危机,法院延缓执行让企业“活”下去
新京报·2025-12-14 16:48
案件核心情况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处理了一起涉案金额为700万元的款项执行案件 [1] - 一家私营企业因无法如期履行合同义务,需退还高额案款,但因资金缺口过大面临账户被冻结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危机 [1] - 法院执行法官团队通过“延缓执行”措施帮助该企业渡过了难关 [1] 企业困境与背景 - 案件执行前,该企业已在四处筹钱并主动还款 [1] - 企业涉及的三个案件均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政策调整及银行放款延迟等原因,陷入短期资金困境 [1] - 资金困境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无法按时交付,申请人因而要求企业返还相应款项 [1] - 该企业并无其他执行案件,企业注册资金全部实缴,银行账户也无其他法院在先冻结 [1] - 当前该企业正在申请一笔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审批已进入尾声 [1] - 企业有其他相关重大项目已经进入验收结算阶段 [1] 法院评估与协商过程 - 法官团队评估认为,该企业虽流动资金短缺,但仍具备合法资质、稳定客源和持续经营能力,并非“僵尸企业” [2] - 法官与三名申请人沟通,明确其核心顾虑是担心被执行人趁机转移财产或无法顺利办理贷款 [2] - 经多轮协商,案涉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愿以个人全部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最终打消了申请人的顾虑 [2] - 申请人同意再给案涉企业最后一次机会,双方初步达成和解 [2] 案件结果与企业修复 - 三名申请人与企业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向法院递交了延缓执行措施的申请书 [2] - 企业按照和解协议,如期将700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2] - 随后,法院为案涉企业屏蔽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 [2] - 法院的协助使企业得以步入经营正轨,实现“造血回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