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天津部分地区生态修复短板
新华社·2025-12-15 13:41
核心观点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天津市典型案例 指出其在湿地保护 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矿山修复治理方面存在多项突出问题 包括保护缺位 违规问题多发以及治理工作不严不实 [1][2] 湿地保护问题 - 宁河区桥北街道震新村湿地内倾倒建筑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 侵占面积约6亩 湿地水质化学需氧量 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4.6倍 1.7倍 [1] - 宁河区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约21亩湿地排干用于建设厂房和物料堆场 场地内露天堆存大量物料 地面因除锈喷漆作业被染成黄色 [1] - 蓟州区张毕庄村南侧一处湿地堆填大量建筑垃圾 填埋量约7.2万立方米 侵占湿地13.5亩 [1] 自然保护区违规问题 -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 有施工单位违规占用和破坏滩涂作为设备堆场 并将约2800立方米建筑垃圾倾倒附近坑塘 [2] - 宁河区俵口镇设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生活垃圾中转场环境管理混乱 场内生活垃圾露天堆存 场外垃圾随意倾倒 [2] - 上述保护区缓冲区内北淮淀镇乐善庄村一处洼地被建筑垃圾填平 其南侧还有一条近200米的垃圾带 两处共堆填垃圾2600余立方米 [2] - 蓟州区渔阳镇在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 堆存建筑垃圾并倾倒厨余垃圾残液 [2] 矿山修复治理问题 - 蓟州区西五百户白云岩矿修复工作规划应于2025年完成 但自2022年启动招标后一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2] - 2024年蓟州区重新编制方案明确对12公顷废弃矿山平台进行修复 但仅设置围栏和警示牌 并于今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 [2] - 今年11月督察发现 该矿区采矿作业面大面积岩石裸露 无任何生态恢复迹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