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亏股晨曦航空收警示函 A股募5.2亿IPO国信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2025-12-15 16:4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于2025年12月12日公布《关于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吴星宇、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 〔2025〕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300581.SZ)存在 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两项问题。 具体来看,晨曦航空2024年三季度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晨曦航空2024年三季报相关 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和《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晨曦航空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吴星宇、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陕西证监 局要求相关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5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 星宇、刘蓉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