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从江支公司被罚 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9号和40号 [1][2] 受罚主体与处罚内容 - 当事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 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1][2] - 当事人为时任该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杨岚钦 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1][2]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中国人寿从江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1][2] - 时任副经理杨岚钦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