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捆”审批环评 无事不扰企业
辽宁日报·2025-12-16 08:59
监管执法规范化 - 建立班子成员包市、包企联系点工作机制和完善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1] - 入企检查执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制并运用智能手段减少入企频次[1] - 执法过程使用终端与记录仪实现全流程可回溯及电子化确保规范透明[1] 企业帮扶与柔性执法 - 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免罚处理并提供整改指导杜绝一罚了之[1] - 动态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配备服务专员提供即时服务做到无事不扰[1] 监督与问责机制强化 - 省、市及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均公开监督电话畅通企业和群众举报渠道[2] - 对破坏营商环境类重点信访举报提级办理涉及不同层级干部由上级查办[2] -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从基层人员到市局负责同志的管理与领导责任[3] 审批服务效能提升 - 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100公斤、氨氮小于10公斤免予提交总量来源说明[3] - 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即来即办当场出具批复[3] - 特定CDMO和中试建设项目经论证满足要求后无须另行报批环评[3] - 产业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可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减少成本[3] - 全部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至少压缩50%重大项目至少压缩到三分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