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幼桃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2-16 11:2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幼桃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完成审查调查,并作出开除党籍、取消待遇、移送司法机关等严肃处理 [2][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审查调查结论 - 胡幼桃被查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并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2] - 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 [2] - 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2] - 廉洁底线失守,具体表现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 [2] - 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利用职权为亲属吸收存款提供帮助 [2] - 存在搞权色、钱色交易的行为 [2] - 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 [2] - 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 [2]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 违纪违法性质与处理决定 - 胡幼桃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 - 其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3] - 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3] - 依据相关党纪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幼桃开除党籍处分 [3]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3]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3]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