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商务部网站·2025-12-16 15:45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0号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 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0号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以 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以下称被调查 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9 月5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相关 猪肉及猪副产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