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2月17日起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央视网·2025-12-16 15:47

央视网消息:商务部12月16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 规定,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 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 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 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英文名称:Certainporkandpigby-produc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