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涉赌平台代理发展会员、接受投注并牟利
人民网·2025-12-18 09:20

本报讯 (记者 丁俐 通讯员 李杰)互联网时代,"棋牌游戏代理""轻松日入过千"等宣传话术极具诱 惑力,不少人误以为这是低门槛的致富捷径,却不知背后可能暗藏赌博黑幕,触碰法律红线。近日,湖 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二被告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9月起,被告人章某先后入驻多家涉赌平台,以代理身份开启违法活动。章某在微信群大肆 发布游戏广告链接,招揽玩家进入平台,以"卡五星""跑得快""牛牛"等常见棋牌形式组织赌博,全程负 责玩家转账充值、上分投注、下分退款等操作,并以抽取"房间费"返点的方式非法获利。为扩大"业 务",章某还积极发展下线代理20余人,形成层级分明的涉赌网络,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个人非法 获利4万余元。 2022年3月,被告人黄某经章某推荐,下载涉赌平台软件参与赌博,在短期获利后被"代理返利"的 诱惑吸引,转而成为该平台代理,协助招揽玩家、对接投注事宜,非法获利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黄某明知涉案平台系赌博场所,仍担任代理、发展会员、接受投注 并牟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 处。综合考量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