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麻联邦监管政策重大转变 - 美国政府发布行政命令 指示联邦机构启动将大麻从《管制物质法案》下的附表I重新分类至附表III的程序 [1][2] - 附表III分类将承认大麻具有公认的医疗用途 并将其置于与含可待因的对乙酰氨基酚、睾酮和某些合成代谢类固醇相同的联邦药品目录中 [2] - 若通过监管流程实施 此变更将建立一个框架 使大麻可作为受管制的医药产品进行监管 而不仅仅是在州层面的娱乐或医疗大麻体系下运行 [2] 新监管框架下的潜在影响 - 附表III分类下 医用大麻产品预计将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美国缉毒局的监督 并需遵守关于生产、处理、研究、处方和进口的联邦要求 [3] - 这些联邦要求将与目前各州自行其是的监管框架存在实质性差异 [3] - 此举反映了美国对大麻采取更结构化、更受控的监管方式 并与成熟的医药框架保持一致 [4] 公司资质与战略定位 - 公司持有加拿大卫生部颁发的非无菌药品生产场所许可证 并获得了适用于美国的GMP符合性证书 表明其符合公认的良好生产规范 [4] - 公司还持有大麻药品许可证 该许可证授权其生产含有大麻活性成分的医药产品 [5][7] - 公司已建立成熟的GMP平台 包括稳定性计划和国际出口业务 目前向英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受监管的医疗市场供货 [5] - 公司专注于构建符合GMP药品生产标准的体系、基础设施和质量标准 这些能力使其能够评估在附表III监管进程推进中可能出现的潜在机会 [4][5] 公司业务概述 - HYTN Innovations Inc 是一家专注于配制、生产、营销和销售含有精神活性及精神药物化合物的产品的制药公司 包括大麻衍生的大麻素 [6] - 公司致力于通过其先进的开发平台 战略性地识别市场机会并有效地将创新产品推向市场 以成为所有联邦监管市场中的首要供应商 [6]
HYTN Welcomes U.S. Executive Order Initiating Cannabis Reclassification to Schedule III
Globenewswire·2025-12-19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