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发展与管理条例》明年起施行
每日商报·2025-12-19 07:47
杭州市水上交通发展与管理条例核心内容 - 《杭州市水上交通发展与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9月30日正式公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产业发展与绿色转型 - 统筹港产融合发展,加强内河航运与重点临港产业、物流业的衔接 [1] - 推动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港口,促进水上交通绿色发展 [1] - 在保证防洪要求前提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航道绿化、美化,建设绿色美丽航道 [1] - 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强内河航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提升综合运输效率 [1] - 推进船舶升级,提升运输工具性能,有序推动内河船舶大型化发展 [1] - 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 [1] 水上活动规范与促进 - 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支持依法开展水上游览观光、休闲娱乐、体育比赛等水上活动 [1] - 对水上活动主管部门、区域管理、活动期限和日常安全管理等事项作了补充和细化,消除相关领域制度空白 [1] 安全管理与风险应对 - 针对上游水域大幅度减流或大流量泄水,规定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提前通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上活动管理部门及国家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2] - 在钱塘江航行的船舶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等级的锚系设备并保持在可用状态 [2] - 涌潮警报发布后,在钱塘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应采取避潮措施 [2] - 涌潮影响范围内的渡口应停止渡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