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1个部门联合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 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班
四川日报·2025-12-19 11:27

文章核心观点 - 四川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拓展普惠托育资源、规范服务、落实经费支持等措施 科学规划并推动学前教育与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的一体化发展 [1] 拓展普惠托育资源 - 鼓励现有有空余学位或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半日托、临时托等形式招收3岁以下幼儿 [1] - 鼓励各地新建公办幼儿园时同步考虑托班建设 在新增住宅区的幼儿园规划中同步规划托位 [1][2] - 城区、重点镇和中心镇可利用存量幼儿园改造后开设托班 同时鼓励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托班 [1][2] - 托班班级活动用房原则上设置在地面一层 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并需配备符合3岁以下年龄特点和国家标准的家具、用具、玩具等 [2] - 保障托幼儿童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以增强体质并预防近视 [3] 落实经费与收费管理支持 - 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托班 将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3] - 对经认定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幼儿园 根据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 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 [3] - 要求幼儿园公示托班收费标准、依据、项目及举报电话 严禁跨学期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擅自设立项目、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以及以托班名义乱收费 [3] 加强服务规范与队伍建设 - 每个托班应独立配备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3] - 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确保托班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3] - 民办幼儿园托班要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3] - 幼儿园托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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