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南城县支公司天井源等3家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机构一切经营活动,于15 个工作日内向抚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天井源营销服务部、抚州市临川支公司大岗营销 服务部、抚州分公司营业部湖南营销服务部。 2025年12月15日,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 城县支公司天井源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赣抚发〔2025〕45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 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