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对三家银行开出大额罚单 - 2025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同日公布对三家大型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1] - 交通银行因11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并罚款6783.43万元 [1][2] - 工商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并罚款3961.5万元 [1][6] - 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及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1560万元 [1][10] 交通银行具体违规事项与处罚细节 - 交通银行的11项违法行为涵盖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特约商户实名制、反假货币、占压财政存款、国库科目设置、信用信息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多个领域 [2][4] - 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10日作出,处罚公示期为五年 [4] - 除机构处罚外,另有13名相关责任人被罚,个人罚款金额在0.4万元至17万元之间,其中2人被警告 [5] - 交通银行回应称,处罚基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执法检查,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23年以前,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5] 工商银行具体违规事项与处罚细节 - 工商银行的10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规定、账户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特约商户实名制、反假货币业务、信用信息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6][7][9] - 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10日作出,处罚公示期为五年 [9] - 除机构处罚外,另有17名相关责任人被罚,个人罚款金额在2万元至15万元之间,其中4人同时被警告 [10] - 工商银行回应称,处罚基于2021年及2023年的执法检查,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23年以前,目前各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10] 浦发银行具体违规事项与处罚细节 - 浦发银行的主要违规行为是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员工管理不到位 [10][11] - 金融监管总局对其处以1560万元罚款 [10][11] - 同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高红等6人警告并合计罚款30万元;对穆矢等7人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禁业年限从5年至15年不等 [11][12]
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