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普”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华网·2025-12-21 09:09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阶段性成果 - 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的保存现状已全面摸清[1] - 普查自2024年5月进入第二阶段后以县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实地调查截至2025年5月31日第二阶段任务如期完成文物复查和新发现文物调查取得丰富成果[1] - 自2025年6月1日起普查工作已转入第三阶段[1] 普查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 - 普查第二阶段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逐一进行实地调查并采集相关信息[1] - 通过开展数据审核培训与在线巡检加强数据质量控制[1] - 当前省级普查办公室审核的数据量已超过6.8万处全面获取了每处文物的空间位置保护级别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核心数据[1] 专项调查与新发现文物 - 省普查办公室组织了四项专项调查包括改革开放与新时代文物廊桥海防遗址大运河[1] - 一批见证改革开放与新时代重要革命价值的文化遗产被纳入新发现文物例如余村两山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湖滨分馆义乌第一代小商品市场旧址[1] 地方文物保护政策创新 - 各地结合普查推进文物保护政策创新例如杭州萧山在普查中同步开展私人产权文物抢险加固[2] - 温州永嘉创新启动乡贤护宝百家修百屋文物保护修缮行动[2] - 绍兴上虞启动名人故居保护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 - 丽水松阳探索文物加保险新模式[2] - 湖州德清通过清单化推动低级别文物开放活化与有效利用[2] - 多措并举旨在让文物以可持续的方式继文脉绽光彩[2] 社会力量参与普查 - 全省各文博研究机构文物业务骨干基层文管所等全面参与普查[2] - 广泛动员当地群众专家学者志愿者等参与累计建立普查队281支普查队员1941名[2] - 超过1万人次参加了普查培训社会各界支持普查保护文物的氛围浓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