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
环球网·2025-12-21 09:35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下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5章51条,包括总则、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具体包括,一是明确资 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资产负债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全面覆盖、合理匹配、稳健审慎、统筹 协调的原则,切实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二是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明确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资产负债管理牵头 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组织体系。 三是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要求保险公司制定资产负债管理方案,在业务规划、产品开发和定价、保险业务 管理、资产配置政策、重大投资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定期编制报告,并对资产负债 管理策略做出及时调整。 四是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设立资产负债监管指标,明确指标阈值。新增 部分监测指标,设置差异化的预警区间,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保险公司信息报告、第三方审核和能力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