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扎实推进“阳光融资”专项监督工作 “削峰降本”防风险促发展
南京日报·2025-12-22 10:26

文章核心观点 - 南京市通过推行“阳光融资”专项监督工作,建立线上化、透明化的融资平台与监管体系,旨在破除融资信息差、告别人情价,从而有效压降国有企业及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成本,防范金融腐败与债务风险,并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的融资环境 [1][2][5] 融资成本压降成效 - 某国企通过区国有企业融资交易服务平台进行5亿元项目贷款公开竞价,利率从3.3%降至2.7%,预计5年可节省利息1500万元 [1] - 河西集团参照“阳光融资”成本控制指导口径发行两笔低利率债券置换到期债券,其中一笔4亿元公司债利率仅1.9%,同比下降19.8%,两笔债券直接节约利息3336万元 [2] - 南京地铁集团在纪检监察组督促下,为新增融资争取一次性费用优惠并商议存量项目费用减免,预计节省费用约4000万元 [3] - 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市存量融资项目综合成本降至3.12%,新增融资项目综合成本降至2.75%,累计节约资金成本37.09亿元 [5] 监督机制与政策工具 - 市纪委监委牵头金融、财政、国资等部门,以“专班抓、抓专班”模式部署开展“阳光融资”专项监督 [1] - 制定《“阳光融资”成本控制指导口径》,为存量高成本融资设置“必降线”,为新增融资划定“指导线” [2] - 发布《融资一次性费用成本指导口径》,推动融资居间费用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旨在解决银团费、承销费等“老大难”问题 [3] - 专项监督坚持审慎稳妥、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急刹车”,兼顾各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的合法合理利益,确保资金链安全 [3] 数字化与智慧监管 - 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国资委升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新增“阳光融资”监管模块,覆盖全市1186户企业、10169笔项目 [3][4] - 升级后的系统能自动抓取融资项目备案信息、利率费用数据及资金流向,并实时比对LPR水平及成本指导标准,对利率超指导线、费用超上限等风险点自动预警,累计已发出预警提示288次 [4] - 溧水区率先建成国有企业融资交易服务平台,实现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不见面评审”、“背对背竞价”,融资全流程可追溯、可监控、可评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