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丨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新华社·2025-12-22 13:13

法律草案概述 - 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于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 [1] - 草案旨在协调、管理和规范南极科研、旅游、渔业等活动,并为参与南极全球治理提供法治支撑 [1] - 草案共7章57条,包括总则、许可、环境保护、视察检查、保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1] 法律适用范围与管辖模式 - 法律采取“属人”兼“出发地”管辖模式 [1] - 适用于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开展的南极活动,以及外国实体在中国境内组织或从中国出发前往南极开展的活动 [1] - 法律明确南极活动包括在南极开展的考察、渔业、旅游、航运等活动 [1] 活动许可与管理措施 - 草案在现有南极考察活动行政许可基础上,扩大了许可范围 [1] - 规定对南极考察、旅游、航运等活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1] - 对南极渔业活动的许可与《渔业法》作出衔接性规定 [1] - 明确了南极旅游、航运等活动的相关管理措施 [1] 立法背景与行业意义 - 南极目前主要通过《南极条约》协商会议等国际机制治理,治理能力取决于各国的活动能力和创设国际规则的能力 [2] - 中国自1983年加入《南极条约》以来,秉持和平、科学、绿色、普惠、共治理念参与南极国际治理 [2] - 中国开展极地考察40多年,南极事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开展了多方面的科学研究 [2] - 近年来南极事务呈现前沿性、创新性和多元化特点,活动已成为综合性活动 [2] - 制定该法有利于加强南极活动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为增强活动能力、实现和平利用南极夯实法律基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