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明确个人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中国新闻网·2025-12-22 13:31
立法核心内容 - 草案三审稿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应当了解其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1] - 草案三审稿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1] -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 企业合规与信息公开要求 - 草案三审稿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2] -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和整改完成后的结论性意见 [2] -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