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鲜报|呵护婴幼儿群体!我国拟立法促进规范托育服务
新华社·2025-12-22 15:04

行业立法与政策框架 - 托育服务法草案于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通过法治手段保障婴幼儿权益、纾解家庭育儿焦虑并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1] - 草案共8章76条,核心主线是“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定位为行业的“促进法”、婴幼儿权益的“保障法”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 [1] - 立法旨在将托育服务从政策引导提升至法律保障,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发展瓶颈,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供法治支撑 [4] 行业发展现状与挑战 - 截至“十四五”时期,全国共有12.6万家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托位总数达665.7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已达4.73个 [4] - 行业当前面临“入托难”、“入托贵”、质量参差不齐等挑战,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且国家层面尚未建立财政长效支持制度 [4] 机构设立与人员管理规范 - 设立托育机构需先取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许可,再办理登记,并需满足人员、场所、设施设备、资金等多方面条件 [5] - 机构需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公示许可证件、登记信息、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每日膳食及收退费办法等内容 [5] - 国家将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设定学历和专业门槛,并建立托育师职称评定标准 [5] - 草案设立托育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有暴力伤害、性侵害、虐待、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者不得担任托育人员 [5] 服务过程与安全监管要求 - 草案对服务提供作出细致规定,包括科学引导婴幼儿游戏活动、不得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食品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记录在托生活及健全健康管理制度等 [6] - 托育机构需在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食品操作间等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视频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九十日 [6]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本辖区托育服务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无死角”监管 [6] 普惠服务体系与发展方向 - 草案明确要“构建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并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7] - 为扩大供给和降低成本,草案鼓励用人单位、产业园区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