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法草案首次审议 - 国有资产法草案于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 草案旨在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 依法保护并有效利用国有资产 促进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1] 国有资产规模与增长 - “十四五”期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十三五”末的268.5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末的401.7万亿元 增长约133.2万亿元 [1] - 所有者权益从97万亿元增长到141万亿元 增长44万亿元 [1] - 国有资本权益从76万亿元增长到109.4万亿元 增长33.4万亿元 [1] 法律定位与立法原则 - 国有资产法定位于以宪法为根本遵循 以民法典为基础 以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法律为依托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1] - 立法坚持问题导向 明确履行所有权人职责的主体及其职能和责任 [1] 草案结构与核心内容 - 草案共62条 分为七章 包括总则 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报告 国有资产监督 法律责任 附则 [1] - 草案明确国有资产定义和分类 国有资产分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 以及其他国有资产 [2] - 草案增强立法包容性和前瞻性 为数据等新型资产留出空间 [2] - 规定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与分级分类履行所有权人职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 所有权人职责与管理规定 - 所有权人职责主要包括 依法代表国家主张所有权 发挥资产作用 维护资产安全 防止资产流失 主张赔偿 保障所有者权益 编制实施相关规划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等 [2] - 草案对资产布局规划 资产配置 使用 收益 处置 基础管理等作出规定 [3] - 明确国务院应建立国有资产跨层级 跨地区 跨类别调配制度 [3] - 明确国有资产收益上交程序 比例和形式 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和考核评价 [3]
管好用好国资“家底”
中国经济网·2025-12-2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