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m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in the case of KIA Auto AS and TKM Grupp AS
Globenewswire·2025-12-23 15:00

案件最终判决结果 - 2025年12月22日 拉脱维亚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TKM Grupp AS及其子公司KIA Auto AS的上诉 维持原判[1] - 判决确认拉脱维亚竞争委员会2014年8月7日的决定 对KIA Auto AS处以13.5万欧元罚款 其中9.5万欧元由TKM Grupp AS承担连带责任[1] - 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不可再上诉 尽管公司坚持认为未违反竞争法 但KIA Auto AS将完全遵守判决并继续正常运营[1] 案件历史与争议焦点 - 案件始于2014年8月 竞争委员会指控KIA Auto AS在2004年至2009年间 通过保修条款要求车主必须在KIA授权服务中心进行定期保养并使用原厂配件 涉嫌违反竞争法[2] - TKM Grupp AS与KIA Auto AS不认同该决定并提出上诉 辩称竞争委员会误解了保修条款 且TKM Grupp AS作为控股公司不应承担连带或单独责任[2] - 案件经历多年诉讼 包括2021年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2022年因等待欧盟法院初步裁决而中止 以及2024年12月5日欧盟法院澄清竞争委员会需证明潜在且足够显著的反竞争效果[3] 法院裁决的法律依据 - 最高法院认定 区域法院依据欧盟法院的指引评估了竞争委员会的决定 确立了潜在的重大反竞争效果 而无需识别实际后果[4] - 法院指出 母公司100%的持股构成对其子公司行为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推定[4] - 基于此 最高法院认为没有理由启动上诉程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