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坚决杜绝学校食堂“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人民日报·2025-12-23 18:36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出台并实施一系列规定与指引,显著强化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人员配备标准化、风险管控精细化以及制度体系健全化,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1][2][3][4] 政策与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实施10个月以来效果显著 [1] - 总局联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明确每学期对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等7方面内容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检查,推动建立长效常态化机制 [4] - 总局制定多项规定以补齐制度短板,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 [3] 学校主体责任落实 - 推动学校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强,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被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1] -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深度嵌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风险管控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2] - 要求学校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监督落实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并发挥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形成共治 [4] 人员配备与管理制度 - 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截至11月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 [2] - 针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求建立学校与承包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有效防止管理责任转嫁 [2] 标准与指引完善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覆盖配餐全链条各环节并明确严格管控要求,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空白 [3] - 总局联合教育部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有效规范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的供应管理 [4] - 《工作指引》要求教育部门完善供应商资质评审,建立不良记录清单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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