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的战略定位与作用 - 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一项制度创新,旨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减排,推动强制与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 - 自愿碳市场可构建市场化减排机制,与强制市场互补,为“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抓手 [2] - 自愿碳市场能够拓展可量化减排来源,激发社会自主减排动力,降低全社会实现“双碳”目标的总体成本 [2] - 自愿碳市场可促进可再生能源、节能提效、农林碳汇等低碳项目发展,引导资本与技术向低碳领域集聚,推动产业转型 [2] - 通过构建“强制与自愿”双轨碳治理体系,可提升碳市场的规范性、透明度与治理能力 [2] - 自愿碳市场能为供应链碳管理、活动碳中和及ESG实践提供市场支撑,推动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2] - 推动自愿减排机制与国际规则对接,实现市场国际化,能够强化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2] 市场启动与初期交易表现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 [3] - 首批新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于2025年3月7日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开展交易,当日成交量74.88万吨,成交额6024.18万元,均价为80.45元/吨 [3]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市场累计成交量约819.08万吨,累计成交额约5.73亿元 [3] 项目供给与减排效益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注册登记机构共计受理147个项目申请公示,分布于24个省(自治区),其中21个项目已终止 [5] - 目前已公示、登记的126个项目预计产生年均减排量约1898.24万吨 [5] - 已公示、登记的项目中包含35个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预计年减排量合计达1617.4万吨,相当于避免500万吨标煤燃烧,可减少4.25万吨二氧化硫、3.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每年可为海上风电提供13亿元资金支持 [5] 市场制度与体系架构 - 我国自愿碳市场已形成“1+1+4”的制度体系和“2+2+N”的系统管理机构 [5] 当前市场面临的挑战 - 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程度不足,当前参与交易的只有机构,没有自然人,主体较为单一,制约了市场有效性与活力 [6] - 交易产品市场化程度尚不充分,目前只有现货交易,没有期货交易,不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活力 [6] - 我国自愿碳市场的对外合作国际化程度较低,而全球跨境碳交易合作需求在提升 [6] 国际自愿碳市场价格趋势 - 2024年,国际自愿碳市场多数项目类型的碳信用价格保持稳定或小幅下跌,但基于自然的碳移除信用价格上涨趋势明显 [2] - 碳信用价格与其质量的关联性不断增强,高质量的碳信用具备溢价空间 [2] 未来发展建议与方向 - 为提升市场活力,应丰富交易产品,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CCER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7] - 应扩展交易主体,为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7] - 后续应开展多元化主体、市场化产品、国际化合作探索,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自愿碳市场 [7] - 中国拥有丰富的碳信用开发资源,也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自愿碳市场对于国际自愿碳市场的发展非常重要 [7]
北京绿交所王乃祥:中国自愿碳市场对于国际自愿碳市场的发展非常重要
新京报·2025-12-24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