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
新华财经·2025-12-24 14:51

政策与法律框架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将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与《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形成“决定+规划”的实施体系 [1] - 《决定》共15条,从政治要求、目标指向、重点任务、改革举措、法治保障五个方面提出关键性、突破性、创新性举措 [1] 发展战略与空间格局 - 强调深化跨行政区合作,打造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发展模式从“单中心”虹吸集聚转向“多中心”手拉手组团式发展,从“碎片化”转向“一盘棋” [2] - 构建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为极核,中心带动、轴线联动、区域互动的现代化空间格局,以及多层级城镇发展体系 [2] - 明确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为战略牵引,强力拉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2] 核心改革与重点任务 - 把“突破行政区共建产业功能区”作为核心改革举措,转变行政区主导的经济组织方式 [2] - 支持在相邻区域和重要交通节点规划建立跨市域的产业功能承载区,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 [2] - 旨在打破行政壁垒,促进都市圈各城市相向发展,实现动力体系、空间形态、治理结构现代化 [2] 都市圈范围与目标 - 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以长春市为中心,与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共同组成,规划面积约2.97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210万人 [3] - 到2030年,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经济总量力争达到1.35万亿元左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