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通过完善收费政策,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并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 政策核心原则与定位 -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2] - 规范收费项目,明确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托育服务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共5项 [2] - 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管理,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3] 分类收费管理方式 -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 - 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 [2] 收费标准制定与评估机制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2]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分别按照补偿成本原则和实际支出情况收取 [2] - 要求各地加强收费监测,通过成本调查、自行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评估并优化收费政策 [2] 政策主要特点与引导方向 - 强化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公益属性,明确对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使收费标准更合理、家长可负担 [4] - 引导公办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将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以激励质量提升 [4] - 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加强收费监管,明确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以遏制其过度逐利和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问题 [4] -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明确其保育费收费标准可参考保教费标准并根据成本差异合理确定,以激发办托积极性,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5] 收费行为监管与乱收费治理 - 要求各地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总清单,幼儿园只能在清单内选择项目,不得自行设立 [7] - 要求幼儿园建立本园收费目录清单并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7] - 强调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费,不得通过家委会或第三方机构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7] - 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加快制修订收费管理办法,强化部门协同、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7]
三部门发文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 让适龄儿童“上得起”“上好园”(政策解读)
人民日报·2025-12-25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