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经济网·2025-12-25 10:12

二是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持续深化是关键支撑。2002年,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落地,正式打通境外资 本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渠道;2005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首家境外机构投资者,实现境外资本准 入境内债券市场的实质性突破;2022年,境外机构获准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进一步拓宽了跨境投资的 业务范围。 步入2025年,制度型开放步伐持续加快。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 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12月份,沪深 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同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境外机构 投资者可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12月22日,中信证券助力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逆回购方身份,在深交所完成全市 场首单回购交易。这一突破性进展,不仅标志着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交易所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实现 零的突破,更从实操层面为境外资本参与境内资本市场开辟了全新路径。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将符合要求的债券申报质押,以相应折算率计算出的质押券 价值为融资额度进行质押融资,交易双方 ...